12月1日,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施行,其中对经营者违法使用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提高处罚额度,经营者为单位的,罚款额度下限由“一千元”提高至“一万元”(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