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此前,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李某某等16人倒卖文物,林某某等4人盗掘古墓葬,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等5件依法惩治涉文物犯罪典型案例(第一批)。这批案例覆盖了涉文物犯罪的常见多发罪名,反映了当前文物犯罪的突出特点,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能动履职实现诉源治理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本刊特策划
摘 要:文物是一个民族永恒的记忆,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传承文明。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漏罪漏犯文物犯罪案件过程中,应注重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对证据收集中存在的难题,制定相关证据指引,细化证据收集标准,及时调取、查证相关旁证,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实现全链条打击。对于专业性问题可邀请专家,听取其意见,解决文物定名、出土区域认定等专业问题。同时要会同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通过以案促治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关键
摘 要:对于行为人明知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所获取的文物,仍多次收购且拒不交代文物去向的,可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其具有牟利目的,以倒卖文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应当树立数字检察思维,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破解漏罪漏犯发现难题,挖隐案、缴文物,依托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促进源头治理。 关键词:倒卖文物 牟利目的 数字检察 综合治理 一、基本案情及办案过程 201
摘 要:国家文物管理制度适用于文物的考古发掘、收藏流转及出入境管理等各个方面,在上述任何环节的犯罪行为均会侵害文物管理制度所保护的法益。通过变造文物骗取拍卖许可后欲以拍卖“合法”手段倒卖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文物本体和文物管理制度已经产生了现实的、紧迫的、具体的侵害,应当认定构成倒卖文物罪。明确倒卖文物犯罪行为的手段,准确认定犯罪形态,符合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刺破拍卖文物行为的“合
摘 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文物盗销链条的从严惩治态势,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与公安、监委等部门协作配合,深挖盗掘、倒卖、渎职等上下游违法犯罪线索,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检察机关深化融合履职,依托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文物行政部门建立补偿机制,强化文物源头保护,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关键词:文物犯罪 职务犯罪 全链条打击 溯源治理 一、基本案情及办案过程 大窑龙泉窑遗址包含浙江省龙泉市、
摘 要:检察机关经综合评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犯罪情节确实轻微且符合法治精神、立法原意的,应决定不起诉,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罪责刑相适应,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增强检警协作配合,能动发挥监督职能,联动多部门加强对水下古文化遗址等国家文物的多渠道、全方位保护,并改变“坐堂办案”的习惯,主动通过公开听证、法治教育、专家说法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 关键词:多次盗掘 水下古文化遗址 罪责刑
摘 要:内定型串通投标的定性分歧本质上是解释论和刑法观的分歧。依据内定型串通投标的行为表现与内在动因,将其置于实质刑法观的视域下分析,具有论理及法律适用上的妥当性。“投标人被动参与”的内定型投标,投标人不构成串通投标罪,招标人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的内定型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原则上均构成串通投标罪。在罪责的认定上,对串通投标的共同犯罪人可以依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区分主
摘 要:当前,出售麻精药品以贩卖毒品罪论处的定罪路径较为混乱。应厘清毒品与麻精药品的关系,从贩卖毒品罪的立法原意出发,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确定行为人明知是管制的麻精药品而向吸毒、贩毒人员贩卖或者被购买人用于特定犯罪活动的,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具体适用时,应对行为人对麻精药品的认识内容和认识程度、是否有以毒品替代物出售的故意、是否存在非法用途等予以考量。 关键词:麻精药品 贩卖毒品罪 主观故意
摘 要:对于企业员工非法收取货款行为,是认定为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存在争议。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前提下,若货款被认定为“财物”,则其不应归入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的范畴。认定合同诈骗罪需在成立诈骗罪的基础上,具有体现市场交易关系的合同,符合“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财物”的客观要件。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限于书面合同,即便是口头合同,只要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侵犯了市场秩序,
摘 要:数字经济时代,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非法使用所实施的盗窃犯罪不断增多,对传统司法适用提出了法律和技术层面的双重挑战。在侦办该类犯罪过程中,司法机关面临犯罪主体难锁定、涉案资金流向难追踪、可用电子数据证据难获取等诸多困境。需要通过梳理证据关联关系锁定犯罪主体、深挖细查线索查清涉案资金去向、规范电子数据取证确保证据真实合法等,解决该类犯罪司法办案难题。 关键词:虚拟货币 网络盗窃 资金流向 电子数
摘 要:以被告人及其近亲属为主体的刑事申诉类信访积案,一直是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践中,信访积案往往因信访人法律知识欠缺、主观情绪掺杂等原因,给化解工作带来释法说理难、调查处置难、维稳防控难等难题。检察机关可采取复盘审查找准问题症结强化释法说理、深入调查晓之以情疏导阻断错误信访、多跨协同形成合力加强维稳防控等途径来破解化解难题。就该类信访积案办理,检察机关可进一步通过落实领导包案
摘 要:调查权的有效行使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有力保障,也是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内在要求。实践中,因对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角色定位、调查权性质和行使范围有不同认识以及调查权的运行缺乏有力保障的客观现状,制约了公益诉讼检察的健康发展。在“公益诉讼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建议从公益诉讼调查权的一体化保障、明确规定惩戒措施、完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等思路出发,破解公益诉讼调查权运行的现实难题。 关键
摘 要:近年来,大数据应用成为检察机关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高调查核实工作效率的重要工具,但实践中也因不同的应用模式,在线索发现、调查核实、判定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等方面产生争议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应在充分把握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正确处理大数据应用与公益诉讼工作的关系,推动大数据应用的规范化、科学化等方式,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大数据 法律监督 公益诉讼 线索发现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金某等人成立A餐饮管理公司从事餐饮招商加盟活动。2018年初起,为谋取巨额利润并规避法律风险,金某等人又先后成立B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管理咨询有限公司、D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将A餐饮管理公司内设的业务部门分割管理,分置于上述关联公司运行,形成“A集团”。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以金某为首要分子,刘某、韩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程某、赵某等人为一般成员,有较为明确、
一、基本案情 2015年1月20日,被告人周某以谢某名义,以经营家电生意为由在泗县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泗县农商行”)贷款人民币100万元,抵押其名下的两处房产;同年8月24日,周某以购买挖掘机为由向泗县农商行贷款80万元,并抵押其名下另外两处房产。 2016年8月26日,周某以巨昌公司名义,以收购粮食为由,向泗县农商行申请贷款200万元。同时周某申请泗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
一、基本案情 陈某甲在国外经营冻品生意,陈某乙在国内辅助负责接货、卖货等。2022年2月,陈某乙在走私货物入境后,联系了长期从事冻品生意的被告人张某,询问其是否需要冻品鸭爪,并告知张某冻品正在山东某公司更换国产包装。被告人张某赶至换包公司现场,看到工人将走私货物换成国产包装。换包完成后,被告人张某以每吨43000元的价格,购得走私冻鸭爪14.35吨,支付货款人民币617000元,并联系物流车辆将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间,被告人杨某某、李某在经营法律咨询事务所代理交通事故理赔业务过程中,与因交通事故受伤的黄某某等人经事先商量,伙同被告人朱某某出具虚假司法鉴定意见书,并据此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骗取多家保险公司赔偿款共计120万余元。案发后,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出具咨询意见书认为,根据现有材料及目前康复情况,原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均不足。被
一、基本案情 酸洗废液经过处理可以销售给印染企业,用于处理碱性废水、调节PH值,从而使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行业内称为“以废治废”。A公司是一家水处理剂生产销售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为处置、利用不含镉、锰、镍、铜等重金属的酸洗废液。2014年8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沈某、杨某在经营管理A公司期间,明知该公司缺乏从钢铁酸洗废液中去除重金属的技术和能力,仍违反国家规定,逃
摘 要:随着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展开,合规不起诉制度使企业免于被起诉的同时引发了社会对制度适用不当的担忧,其原因在于该项制度对于适用公共利益因素的内在理论及外在实践的分析与规定不清晰、不自洽。为打造我国合理有效的合规不起诉制度,可借鉴美国处理富国银行诈骗案的经验方法,在肯定公共利益因素存在必要性的基础上,对公共利益因素内涵进行列举加兜底式规定,规定适用经济类罪名与不设限的量刑范围,并以多
摘 要:基于维护自身职业声誉的需要和协议、制度的约束,美国合规监管人根据合规监督协议实质性履行监督职责。合规监督范围与涉案企业的非法行为及相关的合规缺陷相匹配。由合规监管人、美国司法部和涉案企业共同协商确定审查工作计划,减少后期分歧,防范合规监管人怠于或者越权监督。合规监管人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查并接受检察官的动态监督,在审查结束后撰写包含合规监管人的履职情况、审查范围、合规计划的有效性、提出建议等